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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落实“五制”狠抓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保工作
2018-05-29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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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大竹县高度重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让30余万群众喝上了放心、干净饮用水。

实行“双库长制”。分别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库长,其中,龙潭水库库长由县委书记何洪波和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勇担任;乌木滩水库库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志超和副县长刘杰担任,保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库区巡查。

实行“河道警长制”。由辖区派出所所长担任护库警长,共同保护库区生态环境,坚决打击破坏水生态环境、扰乱库区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库区秩序。

实行“两法联动制”。由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牵头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集中对养殖污染、非法鱼类餐饮店、两违建筑等行为进行了整治,共关闭集中养殖户及养殖散户10余户,关停非法鱼类餐饮店10家。

    实行“联合执法制”。与辖区派出所、县渔政监督管理站协同配合,加强库区联合执法和夜间巡查工作,保证每周不定时巡查2次以上,今年共抓捕非法偷鱼、毒鱼、电鱼等行为24起,移交公安机关处理3起,收缴偷鱼船只4艘,电鱼工具6台,网具6000余米。

    实行库区“日巡查制”。县水务局、水库管理单位分别成立了以“一把手”为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坚持每天对库区开展巡查,现场制止钓鱼、游泳、乱丢乱倒垃圾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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