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市长、许常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川委发〔2017〕3号)和《达州市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达市委发〔2017〕9号)精神,更好地推进巴河河长制工作,促进河流水环境持续改善,通川区、达川区、渠县分别制定了境内巴河2018年度河长制工作清单,现报送如下,请予审定。
附件:巴河2018年度(通川区段、达川区段、渠县段)河
长制工作清单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1日
(联系人:陈顺雪 联系电话:1771370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