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工作的 通 知
2016-12-08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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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打响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贯彻实施《2016年度达州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总体方案》,经研究,现就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查时间

2016128-2017126日期间(包含周末、节假日除外在主城区(包含城郊区、经开区)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巡查节假日巡查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

二、巡查范围

重点巡查城区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扬尘、餐饮油烟、道路扬尘、露天垃圾和秸杆焚烧、烟花爆竹燃放、腌腊制品熏制等污染源。

三、巡查要求

巡查人员要携带摄像器材,做好巡查记录(见附件2),务必于当日下午300前将巡查记录(包含图片、视频资料)发送至邮箱:dzhbdq@163.com,大气科对信息资料汇总后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巡查情况快报》报送市政府领导,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请市环境监测站、市监察执法支队参照《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巡查人员安排表》(见附件1)安排人员和车辆对主城区点位(单位)进行监测、执法检查,按要求报送当日信息资料,并于129前将巡查安排报大气科备案。

 

附件:1.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巡查人员安排表

            2.2016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巡查记录表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1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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