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打响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贯彻实施《2016年度达州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总体方案》,经研究,现就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查时间
2016年12月8日-2017年1月26日期间(包含周末、节假日除外)在主城区(包含城郊区、经开区)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巡查,节假日巡查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
二、巡查范围
重点巡查城区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扬尘、餐饮油烟、道路扬尘、露天垃圾和秸杆焚烧、烟花爆竹燃放、腌腊制品熏制等污染源。
三、巡查要求
巡查人员要携带摄像器材,做好巡查记录(见附件2),务必于当日下午3:00前将巡查记录(包含图片、视频资料)发送至邮箱:dzhbdq@163.com,大气科对信息资料汇总后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巡查情况快报》报送市政府领导,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请市环境监测站、市监察执法支队参照《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巡查人员安排表》(见附件1)安排人员和车辆对主城区点位(单位)进行监测、执法检查,按要求报送当日信息资料,并于12月9前将巡查安排报大气科备案。
附件:1.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巡查人员安排表
2.2016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巡查记录表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