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环保定期检验工作做好便民服务的通知》(川环函〔2016〕1060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渠县蜀运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专家组研究,该公司基本符合《四川省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建设技术规范》要求,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18年7月23日-2018年7月27日。公示期间,达州市环境保护局接受反映该公司有关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二、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名单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人 |
检测内容 |
备注 |
渠县蜀运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渠县天星镇五井村 |
李林见 |
汽油车、柴油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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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期间投诉电话:0818-267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