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数据三级联网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工作的通知》(达市环办发〔2020〕169号)要求,我局联合万源生态环境局对万源市宏丰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经研究,该公司基本符合机动车排放检验相关要求,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4日。公示期间,达州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反映该公司有关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二、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名单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人 |
检测内容 |
备注 |
万源市宏丰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万源市太平镇李家坝村五社 |
杨清荣 |
共计 4 条检测线,环检1、2线为汽油车检测线,线内不检轴重3000Kg以上的汽车;环检3线为汽油车、柴油车混合检测线,线内不检轴重3500Kg以上的汽车;环检4线为重型柴油车检测线,线内不检轴重13000Kg以上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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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期间投诉电话:0818-267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