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汉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会议,辖区内21家企事业单位代表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达州市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培训会议精神,通报了2019年一季度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联网情况,组织学习了《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讲解了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操作流程。
会议指出,各排污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 ,对开展相关工作存在问题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各排污自行监测单位务必在6月30日前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并及时上传数据至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布平台,确保自行监测完成率和公布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