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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季度达州市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
2015-07-09 00:00:0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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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季报)

2015年2季度达州市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

所在地

水源地

断面名称

水源地

类型

水量达标率(%)

主要污染指标

单独评价指标

超标项目

上年

同期

上季

本季

宣汉县

大石盘

河流

100

100

100

开江县

宝石水库

湖库

0

100

100

粪大肠菌群

大竹县

乌木水库

湖库

0

100

100

龙潭水库

湖库

100

渠县

金鸡口

河流

100

100

100

万源市

偏岩子

河流

100

100

100

注:1.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2. 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

3.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23项。

4. 单独评价指标为总氮、粪大肠菌群。

5. 市级城市集中饮用水每月监测一次,县级城市集中饮用水每季度监测一次。

 

1.     监测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川环办发﹝2015﹞39号、达市环发﹝2015﹞42号文件要求,2015年2季度达州市宣汉县、开江县、大竹县、渠县、万源市环境监测站对所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了监测。宣汉、开江全面完成了监测任务(分析项目共61项),大竹、渠县、万源市监测项目不全,缺测GB3838-2002中表3优选特定项目33项。

大竹龙潭水库为2015年新增省控饮用水源,从2季度开始上报监测数据。

2.     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

2.1        主要指标达标情况

根据所监测指标,按GB3838-2002标准评价如下:

2015年2季度宣汉等5县(市)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与上季度相比,5个水源地(不含大竹龙潭水库)水质无变化。与去年同期相比,宣汉、渠县、万源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无变化;开江宝石水库、大竹乌木水库水质好转(本季度达标,去年同期超标)。

2.2        单独评价指标达标情况

2015年2季度达州市开江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单独评价指标粪大肠菌群超标,宣汉、大竹、渠县、万源市达标。

上季度和去年同期,宣汉等5县(市)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不含大竹龙潭水库)粪大肠菌群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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