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大竹县强力推进河长制工作,扎实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大行动,狠抓环保问题整改,助力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年,城市集中式水源水质达标率100%,连续3年荣获全市最严格水资源考核第一名。去年4月,代表四川省在西南片区河湖公园建设会议上交流发言;“河长制”工作经验在人民日报、中国基层网等媒体宣传推介。
一是构建“联防联治”的责任体系。坚持党政领导负责制,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河长,各县级领导任3座中型水库、11条主要河流县级河库长的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步设立乡镇(村社)河库(段)长895名,成立“大竹县河长制工作管理中心”,聘请河长制义务监督员102名,累计开展巡河护河2.7万余次,处理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存在的水环境问题1200余个。统筹县检察院、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畜牧等部门执法力量,积极探索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分头治水”向“联合治水”转变。
二是构建“常态长效”的治理体系。按照“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3+11”河库专项治理。投入资金6000余万元,完成415家养殖场(户)关闭拆迁,非禁养区1317家养殖场按照“两分离、三配套、一消纳”完成整改。投入资金510万元,推动45个监测断面和5个跨界断面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落地落实,实现全县河库常态化水质监测。积极推进河库管理范围划定。推动短期“突击治水”向长期“制度治水”转变。
三是构建“建管并重”的工作体系。坚持把基础建设作为落实“河长制”、改善“水环境”的重要承载,改造老城区雨污分流设施21.8公里,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13个,加快建设12个。建成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21个。扎实推进土地滩水库河库连通工程、龙潭水库和黄滩河水域综合治理等重大项目,持续改善河库生态环境。
四是构建“依法打击”的执法体系。统筹公安、水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力量,成立大竹县饮用水源联合执法大队。开展各类巡查130余次,处理水事纠纷和信访举报案件6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7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和“红黄牌”督查制度,每年对“河长制”工作开展1次综合督查,对推进落实不力的河库长,向上级河库长作出书面报告,并承诺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由上级河库长约谈,对有关责任人严格问责,倒逼“河长制”工作责任落地落实,助力环保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