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机构改革相关要求,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责由水利部门整合至生态环境部门。为履行好机构改革赋予的新职责,确保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相关职责及时整合到位,近日,渠县生态环境局与渠县水务局召开移交工作会议,针对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对接。
会上,县水务局介绍了水功能区划定、管理、考核以及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的相关工作情况,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交接。随后,双方相关工作人员沿渠江、巴河、州河对全县入河排污口、水功能区划点位进行现场排查、交接,县水务局详细介绍了入河排污口数量、分布、规模大小、排污性质、日常监管等情况,并表示将继续保持密切配合,保证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相关管理工作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不断夯实水环境治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