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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参照即将于2026年8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等情况,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达州市污染地块名录》进行动态更新,现予公告。
列入本名录地块,应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
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31日
川公网安备 51170302000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