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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土壤环境监督性检查监测项目”市场调研的公告
2026-03-23 09:23:36 来源:土壤环境管理与生态监测科 作者: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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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拟实施2026年度土壤环境监督性检查监测项目,为合理设定采购最高控制价,现就项目实施开展前期询价工作,欢迎符合项目要求、有履约服务能力的单位提供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我局确定下步招投标最高控制价的参考依据。

一、项目概况

1.业主单位: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2.项目名称:2026年度土壤环境监督性检查监测项目。

3.项目内容:3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监督性监测;102026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开展外部质控;10个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开展监督检查;7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核算;7家单位废气、飞灰中二噁英开展监督性监测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项目内容和实施要求,合理评估项目实施所需的各项费用。

(二)项目报价以总价包干,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员劳务、差旅、通讯、试剂耗材、仪器设备投入、成果、风险、税金、利润、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

(三)按5项工作内容进行分项、合理报价,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报价。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一)电子件:请于20263271700分前将报价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zhbzl@163.com。纸质件:请于20263271700分前将报价纸质资料提交至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环境管理与生态监测科。(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二段309号)。

以上提交方式可二选一。

(二)不符合要求的报价资料和逾期提交的报价资料不予接收。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18-2657516


附件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度土壤环境监督性检查监测项目

2、采: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3、项目概述: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督检查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369号)《四川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实施方案》(川环发〔202511号)等相关要求,切实推进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我局拟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实施2026年度土壤环境监督性检查监测项目。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工作内容

1.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按照《关于印发<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总站土字〔202473号)要求,对302026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监督性监测(水迁移影响型企业可能涉及新建地下水监测井),编制2026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报告。监测报告主要包括:项目背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概况、点位布设、监测项目与时间、采样分析、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监测结果与评价、结论与建议等内容以及原始检测报告、采样点位图〔每个点位至少5张照片(采样点及其东、南、西、北至少1张),且每张图片必须有经纬度、采样时间等水印信息〕等附件。发现监测结果超标或污染物浓度明显上升的,应增加监测频次或开展溯源排查,查明土壤污染隐患或超标原因,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

2.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外部质控。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等,采取平行样品比对分析、统一监控样品等方式,对102026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开展外部质控,监测因子主要以重点监管单位特征因子为主,分地块出具质控比对监测报告。

3.初步调查监督检查。组织专家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等技术要求,对10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开展采样工作计划(检查比例100%)、现场采样(检查比例100%)和实验室检测分析环节(检查比例100%)开展监督检查。在采样方案监督检查环节,按要求填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方案检查记录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意见单》,对修改后的采样方案进行复核,并填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改正回复单》。在现场采样检查环节,按要求填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场采样检查记录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意见单》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改正回复单》。在实验室检测分析环节,按要求填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验检测机构检查记录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意见单》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改正回复单》。

4.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核算。7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核算,主要对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档案规范性、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设备识别全面性、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设备排查结果准确性、隐患整改达标性等方面进行逐一核实,编制2026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核算报告。

5.二噁英专项监督性监测。对宣汉海诺尔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渠县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达州上实环保有限公司、四川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德润钢铁集团航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家单位焚烧废气中二噁英开展监督性监测。

(二)监测过程要求。全部监测过程应在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管理系统中登记,采样时应通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被监测单位,采集样品应被监测单位现场人员签字确认,监测报告封面必须有系统自动生成的唯一性编号。

(三)监测对象。

1)达州市2026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

序号

县(市、区)

企业名称

备注

1

通川区

达州天源气体有限公司

 

2

通川区

四川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

通川区

达州市通川区宏洁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4

通川区

达州市新远达实业有限公司

 

5

宣汉县

四川广川铝材有限公司

 

6

宣汉县

达州市宏盛电化有限公司

 

7

宣汉县

四川中信华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8

宣汉县

四川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

宣汉县

宣汉海诺尔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10

宣汉县

四川德润钢铁集团航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11

宣汉县

达州市铸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2

宣汉县

四川正达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13

宣汉县

四川赣锋锂业有限公司

 

14

渠县

四川省川东丰乐化工有限公司

 

15

渠县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16

渠县

渠县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7

万源市

华新环境工程(万源)有限公司

 

18

高新区

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

 

19

高新区

四川达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焦化厂

 

20

高新区

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

 

21

高新区

四川达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厂

 

22

高新区

威顿达州化工有限公司

 

23

高新区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公司

 

24

高新区

达州海天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

高新区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6

高新区

达州市三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27

高新区

达州华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8

高新区

达州福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29

大竹县

达州市垅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30

东部经开区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核算单位

序号

县(市、区)

企业名称

备注

1

宣汉县

宣汉海诺尔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2

高新区

达州上实环保有限公司(达州海天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

高新区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

大竹县

达州市垅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5

宣汉县

四川正达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6

宣汉县

四川赣锋锂业有限公司

 

7

东部经开区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废气二噁英监测企业名单

序号

县(市、区)

企业名称

备注

1

宣汉县

四川德润钢铁集团航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电炉炼钢

2

宣汉县

四川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焚烧

3

宣汉县

宣汉海诺尔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生活垃圾焚烧

4

高新区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焚烧

5

渠县

渠县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生活垃圾焚烧

6

高新区

达州海天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生活垃圾焚烧

7

东部经开区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钢铁烧结

(三)完成时限

1、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监督性监测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查,依据监测方案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202511月底前完成。

2.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合同签订之日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采样方案上传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采样环节和实验室检测分析环节监督检查与调查单位同步进行。

3.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外部质控、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核算、二噁英专项监督性监测。202511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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