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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更新达州市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2026-02-13 14:42:59 来源:土壤环境管理与生态监测科 作者: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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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更好地发挥专家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我局决定对达州市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

达州市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成员以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主,熟悉土壤(地下水)监测、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国土空间规划、水文地质等领域土壤污染防治要点,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等环境管理要求,有相关从业经历,在相关领域有较深造诣和独到见解。

二、入库条件

(一)采取邀请入库和推荐入库相结合的方式。对于省级专家和市外专家主要采取邀请入库的方式,市内专家采取单位推荐为主、邀请入库为辅的方式。

(二)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

(三)专家需提供相应入库技术职称证明,并提供近1年内专家在所属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

(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地履行职责,积极、独立地开展相关工作。

(五)原则上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加项目评审、技术指导等工作。

三、专家职责

(一)应当本着科学和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公平、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评审意见应依据充分,观点清晰,具有可操作性,并对出具的评审意见终身负责。

(二)与土地使用权人、污染责任人、第三方机构存在利益关系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情况时,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三)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和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咨询情况。

(四)发现土地使用权人、污染责任人或第三方机构(含监测机构)在土壤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等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应予以揭发,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五)应当按时参加评审,不得缺席,不得请人代会,不得借机招揽项目。

(六)配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处理有关责任方的询问、质疑和投诉。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推荐程序

申报人按照申报要求于2026228日前将完整填写的《达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专家库专家申请(推荐)表》(见附件1)《承诺书》(见附件2)以及本人学历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学术专业成就等有关材料纸质版邮寄市生态环境局,并将电子版发送到联系邮箱。同一单位有多人申报的,请推荐单位填写《达州市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推荐专家汇总表》(附件3)后统一报送。

我局将组织对申请(推荐)入库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审定后向社会发布,届时前期达州市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将同时废止。

人:王         0818-2657516

联系邮箱:dzhbzl@163.com

联系地址: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二段309

 

附件:1.达州市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专家申请(推荐)表

2.达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专家库专家承诺书

3.达州市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推荐专家汇总表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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