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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6年2月 9日我局对2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8-2669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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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35000
2026年2月9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达州东部经开区麻柳智造城新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达市环核审[2026]2号 | 2026.2.9 |
2 | 新建成达万高速铁路(达州市大竹县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 | 达市环核审[2026]3号 | 202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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