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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5年11月 13日我局对5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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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达州市达川区110kV斌七线N25-N32号段等十条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 达市环核审[2025]15号 | 2025.11.13 |
2 | 达州市渠县220kV代余线69-72号段等两条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 达市环核审[2025]16号 | 2025.11.13 |
3 | 达州市大竹县220KV余州二线54-57号段等八条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 达市环核审[2025]17号 | 2025.11.13 |
4 | 达州市通川区110kV七杨线N22-N24号段等三条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 达市环核审[2025]18号 | 2025.11.13 |
5 | 达州市宣汉县110KV柳昆北线59-62号段等三条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 达市环核审[2025]19号 | 2025.11.13 |
川公网安备 51170302000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