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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5-08-01 09:08:53 来源:土壤环境管理与生态监测科 作者: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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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遏制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多发态势,及时发现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问题点位,有效化解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具体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71231日。

二、征集问题线索范围和内容

(一)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废包装容器、废酸、废有机溶剂、废三元催化剂等危险废物;

(二)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基本农田等重点地域,或河流、湖库沿岸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以及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倾倒危险废物;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四)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大宗工业固体废物;

(五)非法拆解处置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废弃设备及消费品;

(六)向矿坑、溶洞内倾倒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1. 达州市12345热线

    2.  0818-2160133    举报时间:工作日9:0017:00

(二)来信来访举报:

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二段309号达州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与环境应急信访科

(三)电子邮箱:Dzsthjjzhk@163.com

(四)网络举报平台:达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

呼吁广大公众积极提供以下详细信息:违法活动或相关线索的详细地点(能精确到村组和具体定位最佳),发生时间、违法个人或企业名称、具体违法行为描述(图文并茂最佳)等,但不得虚构夸大,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生态环境部门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应当真实客观,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捏造、歪曲事实,恶意谎报、伪造举报材料骗取、冒领奖励或向被举报单位索要财物,严重扰乱举报奖励工作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奖励方式

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属实并实施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的,根据《达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5年版)》给予线索提供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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