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市纪委监委和市生态环境局要求,解决好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开展专项督导,用自己的办法落实上级要求。
一是事前制定整治方案,总领活动全过程。渠县生态环境局制发了《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工作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指导和督促。
二是事中提出保障措施,规范整治活动全过程。一方面要求涉及的单位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所需资料;另一方面要求督导人员要规范督导行为,明确督导、目的和内容,有准备、有针对的去督导。
三是事后汇总点评,依规、依纪处理、处置。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求该处罚的必须立案查处,该移送的必须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