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日常管理需要,结合生态环境行政检查工作要求,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2024年度达州市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计划》,全文如下。
2024年度达州市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计划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核心,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市委巡视问题整改为牵引,以规范行政检查为抓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依法、规范、精准、高效的行政检查工作体系,制定本行政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内容
(一)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检查范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象。
检查内容: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按照执法人员数量的5倍从双随机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开展随机抽查。
时间安排:2024年1月至12月。
(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
检查范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象。
检查内容:达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或者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对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中的有关单位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开展随机抽查。
时间安排:2024年1月至12月。
(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企业。
检查内容:对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焚烧飞灰、生活垃圾暂存场所臭气和渗滤液环境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时间安排:2024年5月至6月。
(四)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非现场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范围: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检查内容:对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在线监测数据核查,调阅水处理设施、排污口等关键部位视频监控录像,检查设施运行情况、废水排放情况,对用电异常单位开展现场核查。
时间安排:2024年10月至11月。
(五)高铁建设项目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复查
检查范围:高铁建设项目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关单位。
检查内容:使用无人机等执法装备,对全市高铁建设项目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复查,对涉嫌环境违法问题及时收集固定证据。
时间安排:2024年10月至11月。
(五)达州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
检查范围: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单位。
检查内容:聚焦2023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结合达州实际,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分行业、分领域全面开展“大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治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时间安排:2024年1月至4月。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现场检查计划。实施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制度,是生态环境部在全国统一部署的重要改革举措,对提升执法计划性、减少执法随意性具有重要意义。要严格落实现场检查计划备案相关要求,按计划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并严格落实入企检查审批制度,对于临时部署安排的工作任务等,及时调整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并备案。
(二)持续优化执法方式。严格落实“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要求,控制现场检查频次和规模,统筹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要求,推行非现场执法,避免多头重复执法。实施宽严相济的“服务式执法”,审慎实施行政处罚,做到“一次帮扶、两次督导、三次严惩”。实施“综合查一次”,对涉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水污染物、纳管企业、污水处理厂、机动车维修及检验机构、畜禽养殖场等专项检查任务与固定污染源检查进行任务统筹,在现场检查中一并开展。按照“应协同尽协同”原则,主动深化与城管、交通、水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提升联合检查的深度与广度。
(三)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力度。加强对现场执法规范性、执法案卷质量、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着装规范等内容的稽查力度,聚焦事前规范、事中监督、事后核查全流程,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存在的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