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聘请社会代理机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社会代理机构比选,邀请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加。
一、内容概况
1.业主单位: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2.项目名称:水环境治理技术河长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比选。
3.服务范围:负责水环境治理技术河长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相关事宜。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4年6月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在达州有属于本公司用于开展代理业务的独立营业场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予以证明;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文件见附件,请有意者自行下载。
四、比选申请
有意愿参加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24日17:00前将正式比选申请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比选文件12-14页)发送至电子邮箱787617284@qq.com,邮件名称格式: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
2025年4月24日18:00前未收到比选延期通知的单位,请如期参加比选会议。
五、比选应答文件的递交
1.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15:00。
2.比选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为: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十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业主单位不予接收。
六、评审办法
2025年4月25日15:00时,在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十楼会议室组织评审。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得分高低为序确定中选人。
七、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二段309号
联系人: 魏老师
联系电话: 0818-2659592
附件:水环境治理技术河长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比选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