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效,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执法+普法”,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一是检查与普法同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向企业详细普及该行业容易导致环境违法的管理薄弱环节、法律后果,让企业学法、懂法、守法,进一步增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执法与服务同频。持续开展“四个一”(组建一个专家团队、联系一个园区、一个重点企业、一个重点项目)送法入企监督帮扶活动,市级帮扶园区1个,县级帮扶园区9个,重点围绕园区企业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竣工环保验收、自行监测等常见问题,提供政策和咨询服务,现场指导、帮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纾困解难。2024年,组织培训34场次,400余家企业参加培训,发放环境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100余份。帮扶指导重点建设项目28个,帮扶企业81家,帮助企业整改环境问题90余个,有效提升园区企业守法意识和环保管理水平。三是惩戒与教育并重。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执法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和警示教育作用,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开发布29起生态环境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影响企业,推动企业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起到了宣传教育的良好效果。
二是坚持“力度+温度”,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安排部署,坚持严的总基调,深入开展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三打”专项行动,2024年移送公安刑事立案8件。二是精准打击严重违法行为。坚持利剑高悬,对“弄虚作假、偷排偷放、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放、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和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停限产措施”等六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打击, 2024年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47件,平均每件处罚金额4.56万元。三是宽严相济体现执法温度。认真落实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审慎包容执法“五张清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后果的不予处罚,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免于行政处罚,全年办理不予、免于、从轻和减轻行政处罚案件11件,充分体现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坚持“正面+负面”,优化执法检查方式。一是强化正面激励。大力推行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污染排放小、环境风险低、守法意识强、涉民生保障的企业“应纳尽纳”,全市共有87家企业纳入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较2023年同比增加35家,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重点采取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尽量减少入企检查频次。二是强化线上监管。对纳入在线、视频、用电监管的175家排污企业,实施自动监控异常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机制,推送预警提示单,指导企业开展异常情况排查处理,实现线上远程监控和线下执法联动精准监管,做到“无事不扰” “有事必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三是强化负面约束。完善企业环境监管分级评价体系,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实施监管对象生态环境监管特征标签和环保健康度评估,对信访举报量较大、环境风险高的企业,在智慧执法监管平台上进行标记,在“双随机”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现场执法检查频次,把企业的环境违法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