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关要求,我市共发现农村黑臭水体15个,其中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10个,纳入省监管清单5个。
截至2024年12月,我市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累计完成国家监管清单水体9个,完成省监管清单水体5个。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公示期限:15个自然日。
监督举报电话:0818-2659592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