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2015年1月20日我局受理了达州佳境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达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15年2月2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818-2669052
通讯地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号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全本不含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表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项目性质 |
项目组成 |
立项 批复 |
环评 批复 |
环评 单位 |
实际投资 |
环保投资 |
环保投资比例 |
建设地点 及时间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内容对比 |
周边环境 |
达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送出工程 |
达州佳境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新建 |
①新建110kV升压站,配备1×25MVA主变,110kV出线间隔1回。②新建垃圾电厂~复兴变110kV单回输电线路,全长约2.7公里。 |
达州发改委 [2012] 48号 |
川环审批[2012] 161号 |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
478 万元 |
12.51 万元 |
2.62% |
110kV升压站: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 线路:达州市通川区境内。 建设时间:2011年9月开工,2012年10月投运。 |
符合 |
110kV升压站东侧为厂房,其余3侧为山坡。 线路周边主要为丘陵,有零星民房。 |
表二 验收调查依据、主要内容及范围
验 收 监 测 依 据 |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 (3)《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第18号令; (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局环发[2003]38号);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4-2014)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HJ705-2014) (7)《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8)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准达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接入四川电网110kV项目的批复》(达州发改委[2012]48号);(附件2) (9)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达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川环审批[2012]161号);(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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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监 测 依 据 |
(10)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达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达州环函[2011]92号);(附件4) (11)达州佳境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关于达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送出工程环保竣工验收的有关问题说明》;(附件5) (12)达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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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监 测 主 要 内 容 |
(1)输电线路敏感点调查和监测:主要对线路及距离线路边导线较近典型敏感点的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和噪声现状进行监测。 (2)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3)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调查。 (4)施工期环境影响回顾性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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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监 测 标 准 |
根据环评执行标准并结合现行实用标准,该项目验收监测执行标准见表2-1。 表2-1 验收监测执行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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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和调查范围 |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评价范围及项目实际情况,监测(调查)范围如下: (1)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110kV V变电站:变电站围墙外50m范围内; 110kV输电线路:线路走廊两侧30m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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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和调查范围 |
(2) 无线电干扰 110kV变电站:变电站围墙外100m范围内(重点调查变电站墙外50m范围内); 110kV输电线路:线路走廊两侧100m范围内(重点调查走廊两侧30m范围)。 (3) 噪声 110kV变电站厂界噪声:变电站围墙外1m; 110kV变电站周围环境噪声:变电站围墙外100m范围; 110kV输电线路:线路走廊两侧30m范围内。 (4)生态 输电线路走廊内和变电站围墙外50m范围内。 |
表三 工程基本原理和污染工艺流程
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图见图3-1和图3-2。
图3-1工程施工期生产工艺流程图 3.1施工期 根据工程施工期生产工艺流程图,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期的主要污染因子有:噪声、污废水、扬尘及生态影响等。 3.2运营期 根据工程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图,输变电建设项目运行期的主要污染因子有: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无线电干扰、生活污水、噪声及生活垃圾。
3-2 工程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图 注:1)上图虚线部分不在本项目验收范围内 2)E—工频电场强度、B—工频磁感应强度、RI—无线电干扰、N—噪声 |
表四 环保措施实施情况
1、生态环境影响缓解措施落实情况 本次验收的项目建设单位已对零星损坏的苗木进行了补偿。通过对工程,特别是架空输电线路沿线的调查,线路塔基周围的植被已经开始恢复,农业耕作情况正常,线路走廊内植被生长正常。 2、环保拆迁 无环保拆迁。 3、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落实情况 (1)线路选择时取得了所在地规划部门同意,并取得相关协议; (2)线路在与其他电力线、通信线、公路、铁路、河流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3)当线路通过居民区时,跨越的民房严格按照《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902-1999)规定的跨越距离进行设计; (4)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 (5)单回架设的输电线路导线采用三角排列,利于降低输电线路下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 (6)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 (7)保证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有效的减小了施工期的噪声影响。 运行期:运营期无需另行设置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5、事故油池 变电站事故油池容量见表4-1 表4 “达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送出工程”项目 变电站事故油池容量明细表
6、生活污水产生及处置情况 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建设单位主要排入厂区内公厕,经厂区内渗滤液处理系统达到要求标准后排放。 运行期: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公厕,经厂区内渗滤液处理系统达到要求标准后排放。 7、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施工期:变电站和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设单位主要利用利用原有处理设施收集后定期集中运转处理。 运行期:厂区内垃圾桶,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站内垃圾桶收集,定期转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收集。 8、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时产生的扬尘;施工现场地面和路面定期洒水降尘。 运行期:不涉及。 |
表五 验收监测内容与监测结果
5.1 监测分析方法 验收监测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监测分析方法,执行监测标准及规范如下: 工频电磁场: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与方法》(HJ/T10.2-199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4-201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HJ705-2014)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 681-2013) 无线电干扰: 《高压架空送电线、变电站无线电干扰测量方法》(GB7349-2002);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5.2 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为保证验收监测数据的质量,进行如下控制措施: 1、及时了解变电站运行工况,保证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有关规定; 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取评价因子、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其科学性和代表性; 3、监测分析方法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监测标准; 4、监测由取得电磁辐射、噪声监测资质、多年从事电磁辐射监测的人员进行; 5、现场监测严格按照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质保手册规定的各项质量保证程序、方法和规定进行。 6、同时,采用激光测距仪等辅助仪器,确保监测分析质量。 7、监测选用经年检合格的监测仪器,主要有以下设备: 表5-1 监测仪器一览表
8、严格执行监测数据三级审核制度。
5.3 监测实施 1、监测日期:2014年12月3日。 2、测量条件:A.气候条件:环境温度:11.1~13.3℃;环境湿度:43.7~45.9%;天气状况:晴;测量地点相对空旷; B.测量高度:取离地面1.5米高度,噪声监测厂界围墙处的测量按相应标准取测量高度。 C.测量项目:表5-2所列评价因子。 D..测量时间: 10:00~24:00 3、监测人员:2人,秦思磊、宗志龙; 4、现场负责人:秦思磊。负责组织监测实施,负责监控监测期间设备运行状态,监测期间运行工况。 5、工程运行工况:输变电项目在设计和运行上有别于一般建设项目。首先,变电站及配套的送电线路一般按照当地未来数年的用电负荷进行设计、建造,在变电站及配套的送电线路投入运行的初期,电压可以到达额定电压,但用电负荷(与电流相关)一般较小,要经过一两年甚至五六年才能达到80%或100%负荷;同时,为了保障用电安全,电力部门根据当地用电量往往配置2倍以上的容量,因而,除非是电力设施严重不足的地区,一般不会出线满负荷运行状态。 鉴于这种情况,输变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其工况要求上必须采取实事求是、科学务实的办法。由于输变电项目工频电场和无线电干扰由电压决定,其验收负荷工况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而工频磁场由电流决定,而电流受用电负荷影响短期不能到达额定电流值,但工频磁场与电流基本呈正比关系,因此,可以通过对现状电流下的工频磁场进行监测,再根据现状电流占额定电流的百分比进行修正,可以得到满负荷状态下工频磁场影响。 验收在测得变电站及线路的工频磁感应强度现状值后,均根据现状电流占额定电流的百分比进行修正并得到满负荷状态下工频磁感应强度值。各工程验收监测运行工况见表5-2。 6、现场监测报告为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14EM0081《达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送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电磁环境及声环境现状监测》 。(附件6) 表5-2 “达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送出工程”项目 验收监测运行工况表
5.4 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现状监测结果评价 5.4.1工程敏感点监测布点 验收监测点位选取于表二验收监测范围所列范围内,布点一般原则如下: 1、变电站:监测点应选择在无进出线或远离进出线(距离边导线地面投影不少于20m)的围墙外且距离围墙5m处布置。如果在其他位置监测,应记录监测点与围墙的相对位置关系以及周围的环境情况。 2、敏感点:主要考虑线路跨越、与线路或变电站相对较近的民房,监测点位一般位于敏感点靠近变电站或线路一侧。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本次验收监测选择了有代表性的敏感目标(见表5-3)。 5.4.2环境敏感点 通过对工程投运后现有敏感目标的调查看出,新建变电站外的敏感点有一部分发生变化,变电站外敏感点变化较小。 对于新建架空线路,由于环评阶段线路仅处于可研阶段,所调查敏感点相对新建线路路径均是大概位置,线路在按照规划路径实际架设时会受到沿线地形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在线路实际架设完后,线路敏感点产生一定变化(例如:敏感点与线路相对距离变化等),这种变化是可以接受的。根据验收阶段确定的调查范围内的敏感点调查结果,工程环评和验收确定环境敏感点及保护目标对照如下表5-3。 表5-3 “达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送出工程”项目 环境保护目标对照表
注:★-该敏感点被作为验收监测点;E-工频电场、H-工频磁感应、RI-无线电干扰 N-噪声 5.4.3工程敏感点工频电磁场监测结果分析与评价 工程监测点工频电磁场监测结果如下表5-4: 表5-4 “达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送出工程”项目 工频电磁场现状监测结果
(1)工频电场强度: 根据上表监测数据,本次验收的“达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送出工程”项目各变电站站界四周、距离变电站或线路较近的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推荐的4kV/m的限值。 (2)工频磁感应强度: 根据上表监测数据,本次验收的“达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送出工程”项目各变电站站界四周、距离变电站或线路较近的敏感点的工频磁感应强度按照电流比例关系修正后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推荐的0.1mT的限值。。 5.4.4工程敏感点无线电干扰监测结果分析评价 监测点无线电干扰监测结果如下表5-5: 表5-5 “达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送出工程”项目 无线电干扰现状结果 [单位:dBμV/m]
根据上表监测数据,本次验收的“达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送出工程”工程项目,变电站站界四周的0.5MHz无线电干扰分别低于《高压交流架空送变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中46dB(μV/m)的限值。 5.4.5 断面监测结果分析和评价 对线路进行断面监测,是为了了解线路及变电站产生的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随距离变化规律的最佳途径。为了更好地反映出输变电项目产生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的空间分布规律,验收监测时对满足断面监测条件的线路做断面测试,对于那些受地形地貌限制而无法进行断面监测的线路,也可以从大量的断面监测数据中总结出各自相应的规律,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减小。 监测断面应具备地势平坦开阔、无高大树木或建筑物遮挡、无其他邻近电力设施等特点,同时,线路的监测断面还应选取线路幅垂较低的路段进行测试。本次验收的“达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送出工程”项目均无满足断面测试要求。 5.4.6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现状监测结论 通过对工程涉及距离线路的敏感保护目标点进行监测,各监测敏感保护目标点位的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值均低于相应标准。 本次验收的工程在投运后,变电站及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无线电干扰强度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5.5 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评价 5.5.1监测布点 变电站:对变电站各侧厂界噪声最大位置布点,以检查变电站建成后厂界噪声是否达标。 敏感点:变电站和线路噪声敏感点的设置基本上和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所选取的敏感点一致。 5.5.2噪声监测结果分析评价 本次验收工程噪声监测结果如下表5-8: 表5-8 “达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送出工程”程项目 噪声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dB(A)]
从上表监测数据看出,本工程的昼间噪声值和夜间噪声值,对于变电站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敏感点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 5.6 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新建变电站在规划用地内进行建设,变电站及线路新建主要对占地范围内的原有农作物、植被造成破坏,建设单位已进行了相应的赔偿。 线路在施工期对线路走廊内的生态环境会带来一定影响,如塔基开挖时会破坏附近的植被,同时产生一定量的水土流失。从环评报告中可以看出,因线路施工造成的植被破坏和引起的水土流失是比较轻微的。 本次验收的项目中,涉及架空线路的工程有一定量的林木砍伐(见附件5,验收情况说明),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对破坏的植被进行了生态补偿措施。 通过对本工程,特别是架空输电线路沿线的调查,线路塔基周围的植被已经开始恢复,农业耕作情况正常,线路走廊内植被生长正常。 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是很小的。 5.7 公众调查 在验收期间,在本次验收项目的变电站大门外粘贴了“输变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
表六 环境管理检查
6.1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达州佳境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设有专责对环境保护档案,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评价执行标准、四川省环保厅的环境影响批复等文件档案进行管理,对于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措施及技术资料,在项目竣工后将作为技术档案移交局档案室及相关部门。 6.2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达州佳境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项目的立项、可研、实施、验收阶段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并在设有专责进行环保工作的管理,在各单位设置了兼职环保人员协助进行管理。 6.3 环境保护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达州佳境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将环境保护作为技术监督的一项内容纳入管理,对此建立了分级分层管理的网络,人员均为兼职,定期根据机构及人员变化情况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网络图,明确环境保护的组织架构和各级负责人员。 6.4 环保治理措施的完成、运行和维护情况 达州佳境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属项目各项环保设施设备均已按环评要求建设完成(见表四),目前运行正常。环保设施日常维护主要由生产技术部进行。 6.5 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调查 各工程可能造成环境风险影响的是变电站变压器事故油泄漏。各变电站均修建了适合变压器油容量的事故油池作为应急措施。事故油的处置拟送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对于环评时提出的各变电站事故油池,建设单位已按要求进行建设。 |
表七 验收监测结论与建议
7.1 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本次验收达州佳境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所属“达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送出工程”项目。验收期间,本工程运行正常。 1、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本工程选取测试的,距离变电站或线路较近的、具有代表性的居民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推荐的工频电场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的限值要求;无线电干扰分别低于《高压交流架空送变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中46dB(μV/m)的限值。 2、噪声:本工程变电站厂界噪声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各工程距离较近的居民点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 3、生活污水及垃圾: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产生于变电站内,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公厕,变电站无生活污水乱排放现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收治,满足环保要求。 4、变压器油:变电站设施日常维护良好,极低概率变压器漏油事故状态下,变电站内按照设计标准建设了足够容积的事故油池,可完全容纳变压器油。事故状态或更换时产生的变压器油过滤回用,不能回用的少量废油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目前尚未产生)。 5、生态:项目对生态影响主要在施工期对施工区域植被有轻微破坏,建设单位已进行了相应的补偿措施,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综上所述,达州佳境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所属“达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送出工程”项目均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及省环保厅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试运行后运行正常,经检查,各项环保措施已实施到位;经监测,居民敏感点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及噪声监测值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工程达到了竣工验收的条件。 7.2 建议与要求 1、对变电站周围、线路沿线的居民,建设单位应在运营期加强相应环保和科普知识的宣传,让当地居民充分了解输变电项目的环保可行性,避免居民在工程运营期中因负面宣传而导致环保方面的投诉、纠纷或引发群体事件。 2、加强环保管理和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3、完善制定与项目相关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设备维护及安全保障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