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环发〔2015〕45号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达州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2015年第1季度
监督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市局直属单位: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的通知》(环发〔2009〕8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达州市国控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2015年第1季度监督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考核结果
第1季度,达州市环境监测站对26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自动监测设备进行了比对监测,除国电深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和国电达州发电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由省环保厅监督考核外,我局对其余24家企业自动监测设备了进行监督考核,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润雪花啤酒(达州)有限公司等21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通过有效性审核,考核结果为合格,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将考核结果通知被审核企业,对考核合格的自动监测设备核发合格标志;达州市南国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万源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等3家企业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不合格,已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牵头责令限期整改。
四川梨梨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达州市玖源化工有限公司、大竹县益康生活污水处理厂因停产或更换设备,不具备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
第1季度,我市国控企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加强了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较好地开展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的运行维护,自觉接受环境监测部门的监督性监测。但部分企业仍存在自动监测设备安装不到位、自行监测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其中达州市金源电化有限公司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也未开展自行监测工作;达州市南国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流量比对不合格,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气排放口烟温、流速比对不合格,万源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口COD和氨氮、出口氨氮比对不合格;中国石化达州天然气净化有限公司、万源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达州市泰昕炉料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市玖源化工有限公司未公开企业自行监测方案;达州市南国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等企业自动监测结果公布率较低,未达到80%的要求。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执法监管。国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和自行监测信息发布率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我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监管,督促重点监控企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稳定运行,及时按照规定发布自行监测信息。
(二)完善机制,密切部门配合。环境监测和监察部门要及时沟通企业生产运行和污染排放等环境信息,规范开展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工作。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要督促企业提供生产情况和监督性监测所需的其他信息;市环境监测站发现企业监督性监测不达标和比对监测不合格的,要及时以快报形式上报市环保局,并通报相关环境监管部门。
(三)强化整改,确保稳定运行。比对监测不合格的,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和相关县(市、区)环保局要及时责令企业整改,完成整改任务后须进行二次比对监测,逾期未完成整改并报送比对监测结果的,视为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调查处理。未落实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工作的,市环保局将按照有关法规要求,暂停发放相关企业排污许可证和各类环保专项资金、暂停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附件:2015年第1季度达州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情况统计表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4月24日
抄送:辖区内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