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环保定期检验工作做好便民服务的通知》(川环函〔2016〕1060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达州云内华川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专家组研究,该公司基本符合《四川省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建设技术规范》要求,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18年8月6日-2018年8月10日。公示期间,达州市环境保护局接受反映该公司有关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二、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名单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人 |
检测内容 |
备注 |
达州云内华川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达州市达川区斌郎乡金龙路15号 |
艾文 |
柴油车、汽油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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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期间投诉电话:0818-267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