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结合《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我局组织制定了《达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局,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
联 系 人:耿向永
联系电话:1379568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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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达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