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努力践行“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生态文明新思想,本着“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迅速落实达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渠县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2020年8月3日上午,我局组织召开了河道砂石开采、加工、转运行业30家企业负责人参加的环境问题整治推进会。
会上,局长吴志航同志通报了对河道砂石开采、转运行业拉网式排查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为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问题治理力度,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针对砂石加工行业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各职能部门必须树立 “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调度,靠前指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细化方案,压实责任。迅速研究制定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工作目标、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及时限要求,实施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做到职责明确、任务到人。签订生态环保责任状,推动生态环境工作的常抓常管。三是严密部署,整改到位。开展河道砂石开采、转运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在排查中要抓住重点,组织、指导各砂石开采、转运企业开展对环评、固体废物、水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噪声、应急预案等的自查整治,形成问题清单,做到“全、快、严”,必须在8月底前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县水务局、海事处两个单位的同志参加了会议并要求:各企业采砂工程船污染防治设施安装到位、运行到位;按指定区域和指定时间段内,定点、定时、定量做好应急开采、加工,不得越位;完善环保、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管理不缺位。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持续改善渠县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