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四个强化”稳步推进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2020-08-21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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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于20208月成立2个建筑工地扬尘督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了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了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了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提升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施工单位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强化执行“六不准”“六必须”“六个100%”。施工单位必须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督促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必须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在渠城规划区内,禁止现场搅拌。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必须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必须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强化长效机制。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

        强化宣传工作。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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