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自2017年7月实施,2020年3月进行了修正。该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条例》要求,极大保障了群众饮水安全。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部门职能职责调整,《条例》需再次修正。我局起草了《达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现通过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7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其中,通过信函方式请寄送至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2段309号,达州市生态环境局水科,邮编:635000;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邮箱:1059230948@qq.com。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18—2659592
附件1.达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2).docx
附件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对照表(1).doc
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