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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5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05-14 09:08:32 来源:行政审批科 作者: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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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513日我局对1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514日-20245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8-2389915     邮箱:dzhpk2009@163.com

通讯地址: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二段309号达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编:635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批复时间

1

大竹至垫江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

达市环审〔2024〕4号.pdf

202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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