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3万吨超细结构等静压特种石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4-04-17 14:53:00 来源:达州东部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作者:admin
【字体:
打印

四川恒圣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

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3万吨超细结构等静压特种石墨

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四川恒圣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3万吨超细结构等静压特种石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四川恒圣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项目由来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四川恒圣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在四川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麻柳智造城园区,建设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3万吨超细结构等静压特种石墨生产项目。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3万吨超细结构等静压特种石墨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铸造园区

建设单位:四川恒圣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

资:200000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和规模:3万吨超细结构等静压特种石墨生产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6亩,总建筑面积132977.31m2,其中新建1个备料压型车间、1个焙烧浸渍车间、2个石墨化车间、1个机加及成品库等生产车间及厂房,建筑面积约114215.62m2,新建办公楼、食堂、宿舍楼等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18761.69m2,生产车间和配套服务用房建筑结构以钢结构和钢混结构为主,综合容积率1.16,绿地率 19.02%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达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1月公布的《达州市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属于达标区域。

补充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地1#环境空气中TSP、氟化物、苯并[a]芘、氮氧化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真佛山风景名胜区2#环境空气中TSP、苯并[a]芘、氮氧化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TVOC、氨、硫化氢、氯气、氯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根据引用的《达州东部经开区麻柳智造城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真佛山风景名胜区的监测(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除真佛山风景名胜区臭氧出现超标外,其余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

根据《达州东部经开区麻柳智造城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真佛山风景名胜区臭氧出现超标原因分析:近地面臭氧主要是通过自然排放和人为排放的前体物,包括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在太阳辐射作用下发生光化学过程反应生成。森林是植物释放VOCs的主体,其排放的VOCs量要大于草地等其他植被类型。在众多树种中,杨树、槐树、柳树、松树、桉树、栎树、枫香树、杉木和竹等都是植物VOCs的排放大户。桉树、杨树等阔叶树种主要排放名为异戊二烯(C5H8)的物质,而松树、侧柏等针叶树种主要排放的物质名为单萜烯(C10H16)。评价监测点位位于真佛山风景名胜区内,其植物排放VOCs也可能导致臭氧浓度值升高。

2)水环境现状:根据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37~202312月达州市地表水水质月报,本项目受纳水体明月江均可达到III类水质标准要求,表明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期间,厂界各监测点位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各监测点位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表明,区内地下水各监测点位的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III类水水质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厂区内各点位的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及《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厂区外各监测点位各项监测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1及表2标准。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4、项目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

1)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混捏冷却用水、石墨化机头冷却用水)、废气处理系统水、车间洗手及地坪清洗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上述废水经厂区建设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300m3/d,采用混凝沉淀+中和处理工艺)处理后与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进入麻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麻柳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

2)地下水:本项目拟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分别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不同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地下水水质污染。

3)废气:本项目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以及《炭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ZGTS001-2019);VOCs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2377-2017)中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它行业标准;导热油锅炉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

4)噪声: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有空压机、冷却塔、离心机、风机、各种机泵等,本项目通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处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种类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待鉴别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危险废物均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废物由市政统一清运或交由外售综合利用;待鉴别废物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处置,项目投产后对其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为一般固废,则外售综合利用,若鉴别为危险废物,则交由具有对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5、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单日最大外排水量为430m3/d(其中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2m3/d设备冷却水65m3/d、石墨化烟气处理系统排水6 m3/d,车间洗手及地坪清洗水5 m3/d,初期雨水262 m3/d)仅占麻柳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8.6%,项目排水在麻柳污水处理厂收纳能力范围内。从水量方面,本项目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厂可行。

综上所述,从服务范围及建设时序、进水水质及废水处理能力方面而言,本项目污水送至园区污水厂处理是可行的。评价认为:只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厂区/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项目废水不会对州河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地下水影响分析

为了尽量减轻对地下水的污染,厂区采取了分区防渗的原则,针对不同的防治区域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当地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根据上述预测结果可知:

a)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为38.51%≤100%

b)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为26.41%≤30%(其中一类区新增污染物贡献浓度最大占标率1.2%≤10%);

c)本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对于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NOXTVOC、苯并[a]芘、TSP)仅有短期浓度限值的,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对于保证率日平均质量现状浓度超标的污染物(PM2.5),计算的预测范围内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K值为-97.87%-20%,能使区域环境质量整体改善。

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39499-2020》卫生防护距离终值的确定如下:全厂以备料车间边界外延500米划定卫生防护距离,沥青融化车间边界外延400米划定卫生防护距离,沥青浸渍车间边界外延300米划定卫生防护距离,磨粉车间边界外延100米划定卫生防护距离,焙烧车间、石墨化厂房一、石墨化厂房二、机加厂房外延50米划定卫生防护距离。环评要求: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集中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运行从大气环境影响的角度可以接受。

4)声学环境影响

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5)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种类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待鉴别废物和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均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废物由市政统一清运或交由外售综合利用;待鉴别废物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处置,项目投产后对其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为一般固废,则外售综合利用,若鉴别为危险废物,则交由具有对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分析可知,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土壤环境影响

项目对土壤的污染途径来于生产车间、原料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物料泄漏产生的垂直入渗和物料泄漏后因雨水冲刷导致地面漫流及废气产生的大气沉降和地面漫流。项目在落实防渗、泄漏控制、控制漫流、废气处理及应急处置的基础上,能够有效避免土壤污染,不会对区域土壤造成明显影响。通过预测可知,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当地土壤环境影响可控。

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区,通过栽种部分观赏性较强的植物并加强绿化维护等措施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同时本项目在采取严格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后,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后,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8)碳排放评价

本项目运行期间碳排放主要来自于天然气燃料燃烧排放、净购入电力排放等过程,主要以二氧化碳形式存在,根据核算,本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1.90tce/t,建成后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水平(1.65t/万元)低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水平(3.97t/万元);项目建成后将从总平面布置及建筑节能、工艺节能、电气设备节能、节约水耗等方面严格落实节能降碳措施,同时通过加强碳排放管理、监测计划等措施,能够实现绿色发展。

9)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大气环境风险预测结果,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液体沥青泄漏后火灾事故产生的一氧化碳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级范围为泄漏点周边420m范围,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级范围为泄漏点周边980m范围;废焦油泄漏后火灾事故产生的一氧化碳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级范围为泄漏点周边330m范围,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级范围为泄漏点周边770m范围上述毒性终点浓度范围内涉及四方碑村、烂泥糊村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本次评价要求厂区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应急疏散管理,在发生火灾事故后及时启动火灾预警及消防设施,避免最不利火灾事故的发生。

根据地表水环境风险分析在严格落实各类废水收集处理、事故截留等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运行期间地表水环境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根据地下水环境风险预测结果,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运行对当地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具有针对性,可将风险事故隐患及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达到环境可以接受的水平;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靠且可行;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6、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川恒圣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3万吨超细结构等静压特种石墨生产项目位于四川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麻柳智造城园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与当地发展规划相符。本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采取的治理措施合理、可行,能做到持续稳定达标排放。通过分析预测,项目环境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可防控。项目尽可能回收和利用资源,加强管理与日常监测,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严格贯彻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本项目在四川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麻柳智造城园区内建设可行。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1)通过E-mail方式;

电子邮箱:78171756@qq.com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联系电话:13881774643

3)写信的方式。

邮寄地址:四川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麻柳镇石和尚村1071

邮编:635735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4ZhTdRvWHT0Q8-peVoARw

提取码:tkf1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Mv0P3k_b0SUmHPTLgrdA

提取码:7mfz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恒圣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

人:李咏梅

联系电话:13881774643

电子邮件:78171756@qq.com

八、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8-84390565

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51

电子邮件:469385063@qq.com

 


上一篇:达州市辐射监测机构资质与检测能力公示表(截至2024年4月) 下一篇:
网站介绍 | 网站地图
环境举报热线:12369
主办单位: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中国·四川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二段309号
蜀ICP备202101034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7000010
川公网安备 51170302000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