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至17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辐射源处李成顺副处长率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对达州华康医院和渠县人民医院新增II类射线装置使用场所进行核查。
专家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和标准的相关要求,核查了申请单位辐射工作场所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及有关档案资料,听取了申请单位辐射安全工作汇报。通过核查,申请单位使用的射线装置数量、作业方式等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验收内容相一致;辐射工作场所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已配备的辐射监测设备、剂量报警仪器和辐射防护用品等均满足要求。申请单位还成立了负责医院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部分辐射工作人员已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制定了相应的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专家组表示,申请单位能够满足辐射安全许可申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可按程序向省环境保护厅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专家组要求:一是规范辐射工作场所的电离标识,恢复相关场所门灯连锁的有效性;二是对照《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要求,对辐射安全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的修订和完善、进一步规范辐射工作场所的上墙制度;三是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管理;四是制定自我监测方案,做好日常自我监测工作,并按环评要求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五是加强辐射安全档案资料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