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强化省内危险废物转移工作
2017-05-24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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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7年5月9日起,市环保局不再对省内危险废物转移进行审批。审批取消后,市环保局采取措施,强化监管,确保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环境安全,一是强化危险废物转移事中监管。发放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时,重点审核产危单位拟转移的危险废物是否与接受单位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相符,接受单位经营状态等。二是强化危险废物转移事后监管。在日常检查执法中,重点核实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量和处置(利用)量,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信息与转移记录的一致性等,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三是督促产危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产危单位加强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管控,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严禁以任何形式倒卖危险废物,严禁将危险废物交由无处理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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