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解决全市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今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全市环境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果,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督察。本次综合执法督察重点检查六个方面:一是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全市环境保护暨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大会精神情况;二是检查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三是检查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四是检查全市环境保护大排查发现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五是检查各地各部门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准备情况;六是现场检查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各地党委、政府(含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情况。本次综合执法督察采取边检查、边移交、边问责方式,对工作落实不力和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组织等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严重违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