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
现将赵莉代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建议》(第450号建议)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建议中提出“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我局的职能职责,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完成《达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为全市人民喝上放心水提供法律保障。配合市政协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调研,提出有效保护建议。紧紧抓住全国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大力开展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持续开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巩固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果。编制印发《达州市水源地保护“十四五”规划》,为“十四五”期间加强水源保护明确方向。
截至目前,7处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已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全市232个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已划定保护区,规范设立标识标牌,完成278个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水源地水质得到进一步保障。2022年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上半年水质达标率99.8%。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重点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建议如下:
(一)县域科学统筹,确保规划到位。各县﹙市、区﹚应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等实际情况,摸清县域水源分布情况,综合考虑地形地貌、用水需求、污染源分布和水量多少等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水源地,统筹安排区域联片供水。
(二)规范保护水源,确保整治到位。地方政府要严格按照水源地“划、立、治”工作要求,及时划定水源保护区,规范设立标识标牌,加快制定环境问题整治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生活面源、农业面源和交通穿越等环境问题整治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治工作。
(三)健全保护机制,确保落实到位。一是严格执行供水审批程序。在新建取水点和供水工程中,要严格落实水源地水量、水资源、水质论证程序,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备案,验收通过方能供水,并及时上报划定保护区。二是建立健全水源保护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乡镇和村社职责,建立水源地巡查巡逻、清漂清污、垃圾清运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机制贯彻执行到位。三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县级人民政府应成立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重大事项会商机制,确保相关部门各司其职,进一步组织公安、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执法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保证水源地保护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宣传到位。加大水源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力度,积极宣传污染饮用水源的法律责任,设立饮用水源保护的公益宣传广告、警示标志牌等,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参与、监督和保护饮用水源的良好氛围,让更多群众珍惜水、爱护水、保护水,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饮用水源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应急体系,确保安全到位。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排查发现乡镇水源地风险源,尽快完善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发现问题,加快完善应急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积极储备应急物资,加大水源地应急防护工程建设力度,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水环境管理与生态保护科 耿向永 2659592 1379568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