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1日-4月27日我局对2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15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8-2389915
通讯地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号
邮 编:635000
2023年4月21日-4月27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达州市长虹红旗煤矿30万吨/年独立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 2023-4-21 | |
2 | 达州市万源万田煤业有限公司 万田煤矿30万吨/年独立升级 改造建设项目 | 2023-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