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7]111号)要求,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推进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和核发工作,2017年8月25日,达州市环保局政务中心窗口配合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对国电达州发电厂进行了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检查人员听取了企业对项目总体运行情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的汇报,对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对污染物排放浓度、信息公开情况、自行监测记录、自动在线监测、排污口设置以及正在运行的32号机组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核对与检查。检查组要求,企业要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