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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1+3工作法快办快结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
2017-09-05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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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统一一个标准。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将环保信访案件中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整治点位,将水、气、土、光、声、渣等领域治理成效第一时间邀请群众检查验收,群众不满意则视为信访未办结

二是全天候交办。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来电来信投诉案件后,无论昼夜,第一时间通过微信、电子邮箱或电话,快速将信访案件转办、交办于责任单位,立即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

三是全过程督办。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未在规定时限办结信访事项的、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和拖延不办的,及时进行督查督办,确保件件有回音。

    四是全领域追责。对多次催办无果且不澄清理由的责任单位,或多次督查仍处理不力的责任单位,严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有效压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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