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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规范病理性医疗废物管理
2017-12-26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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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医疗废物处置过程环境风险,规范全市医疗机构病理性医疗废物管理。20171219,环保、卫计、民政部门组织市中心医院、市中西结合医院、通川区殡仪馆等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分析当前病理性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存在问题,对全市病理性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过程进行了规范。一是明确病理性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在我市和周边城市未建成病理性医疗废物处置经营单位之前,全市病理性医疗废物由达州佳境医疗废物有限公司统一收集、转运至通川区殡仪馆集中处置。二是规范处置病理性医疗废物。医疗机构要严格进行分类收集,严禁将其他废物混入非病理性医疗废物。生产、运输、处理单位要落实转运、暂存和处置过程环保措施,健全病理性医疗废物管理台账和记录,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收集、转运、处置情况。三是加强医疗废物监管。环保、卫计、民政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分工要求,加强配合,强化管理,督促病理性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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