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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环保局召开《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专题学习会议
2017-12-28 00:00:00 来源: 作者: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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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922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201811日起施行。为全面理解和掌握新《条例》),加大宣传贯彻和实施力度,近日,达州市环保局召开《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专题学习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涛主持会议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刘涛指出,此次《条例》修订幅度较大,修订后的条款数由原来的54条增至92条。创新内容多,增加了城市主体功能区专项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的内容等。《条例》试图从制度层面解决各类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理顺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构建政府、企业、公众、村居民自治组织多元共建的环保体系,对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及强化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规范,对未落实环评措施、未依法公开信息、违反应急规定等行为加大了惩处力度,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刘涛强调,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依法履职尽责的使命感、紧迫感。要全面理解和掌握新《条例》,集中学习之外,要加强自主学、反复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二是扩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达州环保官网、达州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覆盖面、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法规知晓度,营造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责任,抓好落实。要结合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树立问题导向,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反馈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全面落实责任,确保《条例》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各项新要求、新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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