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26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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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年产6万吨智能装备精密铸件生产项目
| 达经开环审〔2022〕4号 | 2022-11-26 |
2 | 年产1600万平方米压延商用及运动发泡地板项目 | 达经开环审〔2022〕5号 | 2022-11-26 |
3 | 四川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铁路专用线项目 | 达经开环审〔2022〕6号 | 2022-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