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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东部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2-09-19 10:48:48 来源:达州东部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作者:达州东部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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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919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920-202292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8-2516685

通讯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街道金兰路114306

邮编:635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达钢搬迁升级项目40万方/年商品混凝土临时搅拌站建设项目

达经开环审〔20221

2022-9-19

达经开环审〔2022〕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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