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HJ1237-2021)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和(HJ1238-2021)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得到有效贯彻落实。2022年7月19日-21日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组织专项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调阅视频和交换意见等的方式,对通川区、达川区、高新区的川安、天行、联信等13家机动车检机构实施新国标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新标新增的车辆外观检验部分、排气分析仪、检测仪物理隔离和重型燃气车检测线移动式摄像头等措施是否安装到位,是否符合达到新国标要求。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和责令限期整改。对企业存在技术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和现场帮扶指导,有力推动了我市新国标实施。
检查组要求,三区检测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新国标实施,要严格按照新国标(HJ1237-2021)和(HJ1238-2021)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讲政治、顾大局,确保新国标执行到位。要进一步加大检测人员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检测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发现,积极争做“尊法、守法、敬法、爱法、护法”的模范,积极营造“清风气正”的营商环境。同时强调,我市对违法者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下一步我中心严格按照新国标(HJ1237-2021)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和(HJ1238-2021)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要求,持续用力、精准用力,开展专项检查,助力我市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