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生态环境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
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编制单位
比
选
公
告
《达州市生态环境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
平台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编制单位
比选公告
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拟对《达州市生态环境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方案编制进行比选,确定服务提供方,现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一)本次任务
通过比选选定《达州市生态环境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设计规划服务提供方。
(二)规划项目的背景及目的
1、项目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先进技术在生态环境执法监管领域应用,主动开展达州市生态环境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大数据分析应用于监管及执法工作的机制和渠道,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达州保驾护航。
2、项目建设目的
立足达州市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化实际,齐力推进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运维体系,打造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全方位体系,实现全员、全流程、全业务覆盖,形成三级协同联动值勤备勤能力,推动执法管理制度化建设。
利用新技术、大数据等手段全面支撑污染源差异化监管、问题主动发现、科学指挥调度和现场高效执行,强化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发展。
围绕基层执法数据不全、数据质量不高、数据采集不畅、共享程度不高等问题,通过健全执法监管信息整合、应用和共享机制,实现资源集约化管理,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高质量数据保障。聚焦市级执法突出问题、特色行业污染等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打造市级执法个性化场景应用,高效推进基层执法工作。
3、项目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市级执法监管值勤与备勤分中心、市级执法监管应用服务、市级执法监管数据管理、市级基础支撑环境等建设内容以及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初步预算等。
二、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团队能力;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资料要求
(一)资格要求及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
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注:①法人代表签字; ②加盖公章;③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被授权人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5)投标函原件(加盖公章)
(6)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7)商务承诺函(参选单位须明确承诺满足本项目所有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参选。)
(8)项目报价
(9)比选所需其它材料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签具“复印属实”。
(二)资料规范装订。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将比选申请书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承诺函、报价按顺序装订成册和密封,形成一套文件整体密封后递交。
(三)资料需求标准。具备参加比选资格的公司按照要求制作比选文件,须提交正本一套,副本一套,每套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四、比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比选人在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发布比选公告。
(二)比选报名。符合资格要求参加比选的公司,请在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下下载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并于2022年8月26日17:00前提交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比选。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参加比选的单位、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参加比选。
(四)专家评审。专家组根据参选公司资质、投标报价、比选方案、投标人实力等方面综合评审,最终经专家组讨论后决定中选单位。
(五)中选公示。最终中选结果将在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比选方式
最低价格中选法:比选人邀请专家对比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以价格最低者确定为中标单位。
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参选人的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时间:2022年9月6日上午9:30。
(二)地点:达州市达川区仙鹤路529号10楼会议室。
备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参与比选单位注意事项
(1)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2)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费用。
(3)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应将比选申请书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承诺函、报价按顺序装订成册和密封,并将上述密封好的文件递交。
(4)比选申请书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5)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以上单位(或公司)参与比选会方为有效。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申请书,将作无效处理:
1)比选申请书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比选申请书逾期送达;
5)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比选人将通过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通知。
八、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选人: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仙鹤路529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传真:0818-2375621
附件 1.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总体规划方案>的函》
2.《四川生态环境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总体规划》
3.报名表
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的函.pdf
220705 四川省生态环境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总体规划方案(7.6).docx
比选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