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安排部署,2018年3月起,市环保局牵头对全市主要河流和湖库沿岸100米以内的固体废物堆存点位进行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制定了《达州市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部门分工方案》,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主要河流和湖库沿岸100米以内的固体废物堆存点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4个点位存在涉嫌违法占用河道堆存固体废物。
二是强化督促。5月9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渠县、万源市、宣汉县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违规沿河堆存固体废物问题,要求对涉嫌违法占用河道堆存固体废物进行调查处理。
三是及时整改。相关县(市、区)分管领导带队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水环境质量和河道行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