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监督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近日,达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胥健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开江、宣汉和市本级实地监督环保问题整改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并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县、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贯彻实施《达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汇报。
每到一处饮用水源地,检查组实地察看了保护标识、标牌、监测设备,尤其关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管理是否到位。在罗江库区饮用水源准保护区上游的洋烈污水处理站,了解了该站日污水处理能力、处理台账、电费、人工费、处理后的水质等情况。
胥健指出,《达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是达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颁布实施的第一部实体法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达州法治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的有效载体。
胥健要求:一要深化认识。对饮用水源的保护,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的重大民生事项,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参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体现了党中央对子孙后代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决心,狠抓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是一阵风,而是要求越来越严、越来越高。饮用水源是环保的重中之重,是中央省环保督察重点关注问题。《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合中央要求,推动了全市饮用水源保护部分问题解决。二要强力整治。目前,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基本完成,但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离《条例》规定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必须对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在线监测设施建设、水质是否达标和沿线乡镇污水、垃圾处理厂建设、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明年,达州市人大将对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依法开展监督。三要密切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条例》赋予本部门的职责,逐条逐项检查,加强宣传、管理、监督、执法,部门多维联动、密切配合,形成《条例》实施的整体合力,切实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达州市饮用水源绝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