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国务院批准实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同年12月,四川省政府下发《关于四川省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的批复》(以下简称规划)(川府函〔2017〕228号),明确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根据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不断推进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要求,不断推进我市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市环保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四川省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及2025年远景目标〉达州市实施方案》。近日,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怀彦召集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应急办等13家部门和单位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专题研究和讨论。会后,我局按照会议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报批稿,目前方案已经由市政府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