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669052
地 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号达州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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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 | 高新区境内 | 达州上实环保有限公司 | 四川华易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新建的110 kV升压站及其配电装置设备安装。 2、110 kV升压站配套出线电缆,全长230m,均位于厂界内。
| 一、施工期 (一)颗粒物 对洒落在地面的渣土尽快清除;对出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采用商品混凝土;禁止在大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临时废弃土石方及时清运;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或用防尘网覆盖;对设备等进行定期维修,同时,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确保施工期扬尘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二)生活污水 少量灰浆水、冲洗废水等,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可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升压站内既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三)固体废物 升压站仅进行设备安装与装饰工程;产生建筑垃圾约5m,运往当地政府指定建渣点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噪声 施工前张贴施工公告,告知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并向周围公众做好解释工作。尽量禁止夜间、午休时间施工,并合理安排施工时段。 二、运营期 (一)噪声 厂界内,无需另行采取其它噪声防护措施。 (二)电磁环境 电气设备安装接地装置;所有设备导电元件接触部位均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采用垂直逆向序。 (三)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利用站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定期更换的蓄电池以及含油废劳保等,于焚烧发电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主变发生事故时产生的事故油,由事故油池收集后及时交专业的有资质单位回收,无需在站内内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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