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达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坚持“两严两增两稳”,继续深入开展“利剑斩污”行动。今天报道大竹县利剑斩污行动。
★接信访举报后,大竹县环境执法人员对大竹县新胜塑料厂进行了暗查。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检查发现其废水沉淀池设置有一根白色PVC管,生产废水通过PVC管排入厂外小河(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严禁外排)。针对其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厂生产用电机进行了现场查封,并对该厂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19年1月14日,大竹县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于2019年1月22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大竹县新胜塑料厂生产废水通过此PVC管外排小河
执法人员对新胜塑料厂生产电机进行查封
★接信访举报后,大竹县环境执法人员于2019年3月18日对大竹县恒达食品有限公司观音经营站进行了暗查。经查,该经营站屠宰废水经处理后排入观音镇场镇生活废水管网,一台0.4蒸吨燃煤锅炉炉膛内有零星火星,现场堆放有无烟煤和少量原煤,有明显使用燃煤痕迹(环评要求禁止使用燃煤锅炉改用燃气或电锅炉)。针对其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对该经营站燃煤锅炉进煤口进行了现场查封。
大竹县恒达食品有限公司观音经营站燃煤锅炉炉膛内有使用燃煤痕迹
执法人员对燃煤锅炉进煤口进行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