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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达州市重点污染源用电监控平台、达州市监测监控体系试点视频监控项目软件测评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2021-12-01 16:20:22 来源: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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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拟对达州市《达州市重点污染源用电监控平台、达州市监测监控体系试点视频监控项目软件测评服务项目》的实施进行比选,确定测评服务提供方,现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一)本次任务

通过比选选定达州市《达州市重点污染源用电监控平台、达州市监测监控体系试点视频监控项目软件测评服务项目》测评服务提供方。

(二)项目背景及目的

1、项目背景

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建设的达州市重点污染源用电监控平台、达州市监测监控体系试点视频监控项目已经通过初验,进入试运行阶段。为保证两个项目功能达到招投标文件及我单位使用要求,我单位邀请第三方测评公司对两个项目软件功能测试。

2、项目建设目的

按照达州市生态环境局达州市重点污染源用电监控平台、达州市监测监控体系试点视频监控项目的要求以及相关的国家、国际和行业的测试标准,结合项目的特点,对达州市生态环境局达州市重点污染源用电监控平台、达州市监测监控体系试点视频监控项目进行软件测试,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高效地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

(三)建设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需求规格说明书

(四)商务要求

1、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达州市重点污染源用电监控平台、达州市监测监控体系试点视频监控项目软件测评服务项目测评报告》交付。

2、付款方式:

1)最终成果通过审查验收后10日内采购人向中选人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资料要求

()资格要求及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函(加盖公章)

(6)声明函(加盖公章)

(7)商务承诺函(参选单位须明确承诺满足本项目所有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参选。)

(8)项目报价。

(9)技术响应部分

(10)其它材料(评分项证明材料)

()资料规范装订。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将比选申请书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承诺函、报价按顺序装订成册和密封,形成一套文件整体密封后递交。

()资料需求标准。具备参加比选资格的公司按照要求制作比选文件,须提交正本一套,副本一套,每套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四、比选流程

()发布公告。在达州市环保局官方网站上发布比选公告。

()比选报名。符合资格要求参加比选的公司,请于20211231700前通过邮件发送报名信息和公司营业执照进行报名参加比选(联系人:陈老师   邮箱:345329773@qq.com

()资格审查。对报名参加比选的单位、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参加比选。

()专家评审。专家组根据参选公司资质、投标报价、比选方案、投标人实力等方面综合评审,最终经专家组讨论后决定中选单位。

()中选公示。最终中选结果将在达州市环保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比选方式

综合评分法: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拾万元整,参选人的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127日 上午9:00

()地点:达州市达川区仙鹤路52910楼。备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参与比选单位注意事项

(1)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2)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费用。

(3)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应将比选申请书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承诺函、报价按顺序装订成册和密封,并将上述密封好的文件递交。

(4)比选申请书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5)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及以上单位(或公司)参与比选会方为有效。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申请书,将作无效处理:

1)比选申请书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比选申请书逾期送达;

5)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通过达州市环保局官方网站通知。

八、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选人: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仙鹤路529

联系人:陈松

电话/传真:0818-2375621

 

      附件:评分细则附件(1).docx

 

 

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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