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3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8-2389915
地址:达州市南城仙鹤路529号达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S36线大竹至垫江(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 |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 |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 本工程为新建高速公路项目,全线位于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境内,起点位 于大竹县庙坝镇,与包茂高速 K77 020衔接,终点位于明月山隧道四川与重庆交界处,全长 34.076km,设置桥梁10192m/24座,其中特大桥桥2736m/2座、大桥7456m/22座,特长隧道8486m/2座,互通立交5处,其中2处枢纽互通(天城枢纽为预留),3处一般服务性互通,服务区1处,隧道管理站1处,管理分中心及养护中心1处。工程总投资81.8亿元,环保投资12405万元。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作业面定期洒水,临时表土堆应做好周边围挡、截排水及苫盖措施;土方运输车辆需为密闭车辆;进一步优化拌合站选址;拌和设备应具有密闭性能,配备相应除尘、沥青烟净化设施设备。 (2)废水 涉水施工基础采用围堰防护,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围堰进行拆除,以免对水体行洪造成影响。桥梁要求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的施工方式,泥浆循环使用。施工生产废水采用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施工场地降尘,严禁外排;生活废水由旱厕收集处置,做好防渗处置。 (3)饮用水源保护区 工程拟穿越大竹县天城镇大茶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目前已取得达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施工中禁止在天城镇大茶园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内设置临时施工场地,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建筑材料禁止在保护区路段随意堆放。 (4)噪声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机械及车辆,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便道设置限速禁鸣标志,隧道爆破禁止夜间施工。 (5)固体废物 程废弃建筑材料中对钢筋、钢板等下角料应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其他建筑垃圾运至弃渣场统一处置;废弃含油抹布和相关劳保用品,以及沥青混凝土废料和沥青废液应设置临时堆放场所进行存放,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生态环境 源头控制项目弃渣量,以减少弃渣场设置和占压扰动面积,尽量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高植被覆盖度原始天然林植被区域。施工前对表层有肥力的耕作层土壤集中堆放并进行保护,以便于施工后期的复耕、场地绿化和植被恢复。施工便道及施工场地应避让耕地集中区,应尽量利用现有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造。尽量不侵扰野生动物正常的繁衍生息;严禁施工人员在河流水域打鱼。 (1)废气 限制尾气超标车辆上路;加强运输车辆顶部覆盖;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加强道路两侧绿化。 (2)废水 沿线服务与管养设施设置污水处理装置,并配套建设储水池,污水内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后存放储水池,用于站区内冲厕、绿化等,不外排。 (3)饮用水源保护区 对跨越天城镇大茶园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何家湾特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桥下设置2个125m3的防渗事故应急池,并于应急池旁设置防护网和安全标识;若无法设置应急池,将桥面径流由封闭式管道引至水源保护区外;同时,在何家湾特大桥两侧设置防撞护栏,并在进入天城镇大茶园水源保护区的路段两侧要设置警示牌;编制本工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当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通报应急管理部门。 (4)噪声 营运期对沿线超标的敏感点加强跟踪监测,根据超标情况适时采取加高声屏障、加强绿化等措施,如确实无法主动控制交通噪声在敏感点处的达标,应积极协调为居民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在通过集中居民区路段设置禁鸣标志,减少突发噪声。 (5)固体废物 服务区、收费站、隧道管理站、养护中心等沿线服务及管养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池集中收集后,汇同污水处理站定期清掏污泥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生态环境 公路管理及养护部门应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确保公路绿化林带不受破坏,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防止破坏水生生物生境的事故发生。 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管理应急预案,定期排查环境隐患,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进行三次网上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及现场张贴公示,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四、其他部门意见 四川省水利厅《S36线大竹至垫江(四川境)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川水许可决【2021】146号)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S36 大竹至垫江(四川境)高速公路穿越大竹县高穴镇、天城镇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批复》(达市府函【2021】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