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四严四控”强化排污企业主体责任
2021-10-27 09:58:28 来源: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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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源头控污。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实行优先保护单元“禁入”、重点管控单元“慎入”、一般管控单元“量入”,审批新建项目78个,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38件,责令停止建设、恢复原状89起。

严核质量控排。对标“双百”目标,督促714家排污单位完成排污许可网上登记,核发排污许可证292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62家,排污许可证年度质量核查和执行报告的提交率均达到100%”。

严审信用控贷。评价省、市级环境信用重点排污企业160家,评价结果在“信用中国”等平台共享,金融机构对进入平台的企业优先予以信贷支持,倒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履行环保法定义务。

严管重罚控违。动员72家企业安装固定污染源监控监测设备468套,督促200家企业公开环境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强化企业自律。严惩监测数据造假、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93件,处罚款823.32.万元,实施配套办法案件12,移送公安拘留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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